各取用水單位:
根據《取水許可管理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浙江省取水戶年度取水計劃管理規定》《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浙水資〔2020〕10 號)等相關規定。現對你們單位新辦農村飲水許可2021年度取水計劃予以核定并下達給你們。
請各取用水單位根據用水情況,在年度計劃總量范圍內取水,將指標合理分配到各月,按月統計取水量,做好取用水總量控制。我局將對各取用水單位取水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附件: 舟山市普陀區2021年度農村飲水取水計劃
舟山市普陀區2021年度農村飲水取水計劃.doc
舟山市普陀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