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桃花鎮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建議(試行)》的通知
各村(居)、相關單位,鎮機關各辦(部門):
現將《桃花鎮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建議(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桃花鎮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建議(試行)
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桃花鎮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建議(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投資績效,深化“清廉村居”建設,根據《普陀區村(社)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普黨政辦〔2014〕136號)、《普陀區漁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財務會計管理辦法》(舟普農〔2020〕103號)和《普陀區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自行組織發包操作規程(試行)》(普招組辦〔2021〕6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提出如下建議:
一、基本要求
(1)本《建議》所稱的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各村(社)以集體自有資金、上級部門撥付的專項扶持資金以及企業或個人出資贊助或捐贈等為資金來源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
(2)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應遵循規范、效率、監管、透明的原則;遵循量入為出、確保重點的原則,嚴禁舉債搞項目建設;嚴格執行建設程序,不得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工程總承包等相關政策法規允許的項目除外);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安全管理制、決(結)算審計制等各項制度;嚴禁將項目拆解分包降低標的,回避應當由上一級招投標中心受理的建設項目招標。
(3)村級工程建設項目分為以下三類:1、微型工程建設項目,指建安工程總費用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2、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指建安工程總費用在5000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3、大型工程建設項目,指建安工程總費用在1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實施程序
(一)項目決策
(4)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應遵循“五議一審兩公開”。“五議”即黨員群眾建議、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股東)代表大會決議;“一審”即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報鎮審定同意;“兩公開”即決議公開(公示不少于3日)、實施結果公開。
(5)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辦妥有關審批手續,并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來源。
(二)概算及預算編審
(6)村級小型、微型工程建設項目(即建安工程總費用在10萬元以下的),應編制預算。其中,采用大工形式的,由各村根據造價控制職能部門定期發布指導性信息價,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自行編制預算;采用全包、清包形式的,由各村自行編制預算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編制。
(7)村級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即建安工程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的),應當委托符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第三方預算編制單位出具的工程造價咨詢報告書或招標控制價(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提供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
(三)發包及招投標
(8)村級小型、微型工程建設項目(即建安工程總費用在10萬元以下的),各村可自行組織發包。采用全包、清包、大工形式組織實施,清廉專員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監察工作聯絡站)對該工程項目予以監督。
非應急工程由各村在項目公示無異議后遵循公平原則確定承包人或施工人員,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不少于1日)后實施;應急工程由各村在項目決策后填寫《應急工程建設項目備案表》,并經鎮分管領導(清廉專員)簽字確認后,可直接委托承包人實施。
橋梁、鋼結構工程、多層房屋、地質災害治理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性和重大人員財產安全的工程不適用自行組織發包。
(9)村級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即建安工程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的),需進入招投標程序的,根據“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招投標規定組織實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招投標標準、范圍、程序、監管等,應嚴格按照《桃花鎮招投標管理辦法(修訂)》(桃鎮政〔2021〕61號)等相關文件執行。
(四)合同簽訂
(10)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規范性合同文本,填寫合同主要條款,包括工程量、單價、項目總投資額、施工周期、質保期、雙方違約責任等。實行招投標的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合同必須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另行訂立背離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在合同條款中應明確:工程項目必須經審計后方可辦理價款結算,核增額及超過5%以外的核減額,其追加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支付。合同簽訂后在3個工作日內報鎮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11)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應與承包人或施工人員簽訂《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協議》。其中,采用全包、清包方式實施的,還應與承包人簽訂《廉政責任協議書》。
(五)項目變更
(12)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應嚴格按預算實施,村經濟合作社、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設計文本。對確有必要實施的設計、施工變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換等事項,應由村經濟合作社、施工單位出具工程變更聯系單或《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變更表》,設計單位和監理人員簽署意見,項目實施管理組織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13)工程量增減在5%-10%(不含10%)的,須經項目實施管理組織、村民(股東)大會集體討論通過后實施。
工程量增減在10%-20%(不含20%)的,報請鎮審核批準(進入招投標程序的由鎮招投標領導小組審核,未進招投標程序的由鎮“三資”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并經村民(股東)大會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通過后,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完成相關手續且相關變更材料須在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備案,確定擴大部分工程結算方式,方可施工。
工程量增減超過20%(含)的,需重新編制預算,進入招投標程序的需組織新一輪的招投標程序,再予以實施。
(六)竣工驗收
(14)工程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驗收。竣工驗收按照“誰發包、誰驗收”原則,村自行組織發包的應由村務聯席會議組織監督小組和熟悉工程業務的群眾代表等人員成立村工程驗收小組,按相關規定程序驗收,出具驗收單,也可邀請鎮里派員參加。
(15)建設單位應將項目申報審批、招投標、合同協議、變更、結算、竣工驗收、審計、公布等資料收集整理存檔,并移交指定人員歸檔。
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材料應同步錄入“舟山清廉村務釘辦”相應模塊。項目完成后,各村應將《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自行組織發包備案表》報鎮“三資”管理領導小組和鎮紀委。
(七)審計及結算
(16)村級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即建安工程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的),必須進行審計。未經審計不得辦理工程項目資金結算。審核前,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得超過工程合同價的85%或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5%。余款15%待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并扣除1.5%的質量保證金后28天內支付。
(17)工程項目建設完工后,應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由施工單位及時編制項目結算,建設單位應及時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結算造價進行審核。政府性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必須經區造價中心審核,并以區造價中心蓋章確認的工程造價咨詢報告書為依據,方可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和竣工決算。工程造價結算審核后,由鎮組織財務決算審計。
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由村組織審核。其中采用全包、清包方式實施的項目,由村務聯席會議直接審核,也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核;采用大工方式實施的項目,由各村編制結算或支出明細表,經監督小組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結算。最終結算金額在村務公開欄內公示(不少于3日)。
(18)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經竣工驗收、結算審計后,按審計核定工程款結算資金,在質量保證期內建設單位應提留工程款1.5%的質量保證金(在招投標文件和合同中予以約定)。質量保證期期滿后,建設單位應組織復驗,復驗合格后方可支付質量保證金。
三、工程管理及財務管理
(一)施工過程管理
(19)建設單位要負責施工過程中建設項目的監督和管理。應由建設單位落實監理組織和人員對項目進行監管,落實專人聯系制度,督促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科學施工等舉措,要及時調處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與群眾間、與發包方間等對接聯系,及時消除矛盾隱患。嚴格落實環保要求,因在建工程廢水、廢物、垃圾等的處理而帶來的第三者對發包人的索賠由施工單位承擔。
(20)對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簽證認可(若無監理單位由建設單位簽證認可)并保留相關影像資料,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否則,監理與建設單位有權責令其停工,且造成的損失一律由施工單位承擔。由此產生的隱蔽工程工程量爭議,一律以不利于施工方的原則實施。
(21)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村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材料采購應指定工程負責人、黨員或村民代表組成采購組員,對于費用超過1000元,應經過至少3家及以上必選,參照舟山材料信息價進行采購。并在村務公開欄內對采購物資清單、匯總表等進行公示(不少于3日)。
采用全包、清包方式實施的,由村指定工程負責人、黨員或村民代表組成監督小組,予以監督;采用大工方式實施的,村務聯席會議指定的工程負責人要做好每日工帳登記和最終工帳匯總,接受監督。
(22)村工程監督小組要與鎮相關業務部門共同監督工程施工單位是否存在私自轉包、工程量少做多報、工程質量不過關等現象。
(二)工程日常管護
(23)村級工程項目按照“誰產權、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原則,落實工程相關的日常管理維護。村黨組織要按照“一項目一辦法”要求,建立健全管理辦法,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落實管護資金運行機制、項目運行機制、維護機制等,確保項目良性運行,長期發揮作用。
(24)要創新日常管護方式方法,充分發揮村(股民)在日常管護、運行、維修等積極性。對村(股民)提出的管護建議,村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及時研究,合理的意見建議要及時采納吸收,不合理的要充分溝通解釋,征得群眾理解支持。
(三)財務管理
(25)所有村級工程建設項目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工程財務支出實行集體審核,由村(社)集體商量決定,開展陽光理財加蓋社監會(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并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審批,憑證手續齊全方可入賬。從緊控制工程管理費用支出。
(26)嚴格按照財會制度規定對工程實行總賬和單獨明細核算,工程結算發票應為規范的統一稅務發票,不得使用無據支出憑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原則上應通過轉賬結算。工程款支付對象應與合同協議簽訂方相一致。
(27)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審計后,應按規定及時辦理財務結轉手續及資產登記手續,加強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