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一、規劃期限和范圍
本規劃適用的期限為2011—2015年,規劃范圍是普陀區全域。各鄉鎮(街道)可根據本規劃分別制定本轄區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二、規劃編制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辦和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
3、《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9]4號);
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08]72號)
5、《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舟政發[2009]27號);
6. 《舟山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
7、《舟山市普陀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8、區統計部門公布的各類相關統計數據。
三、規劃編制的原則和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和建立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的原則,進一步明晰政府在養老服務上的公共服務責任,加快推進全區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立足“保基本、增福利、促市場”,堅持政府投入、政策引導、社會主義、市場推動,建立起基本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形式多樣、功能齊全、符合我區實際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努力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層次多樣化、服務提供社會化、服務隊伍專業化和運行機制有序、服務品質良好、監督管理到位的養老服務新格局,推動我區養老服務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口老齡化水平相適應。
四、總體目標和任務
以發展老年服務事業為重點,以提升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發展目標,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完善養老服務財政補貼機制,研究制訂養老服務標準化體系,建立養老服務行業監督制度,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民營資本有序進入養老服務業,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加快機構養老設施建設, 力爭享受機構養老服務人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4%以上。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協調發展,多種養老方式相互補充,覆蓋城鄉的適度普惠型的養老服務體系。
第二章 養老服務的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我區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現狀
(一)老年人口的基本結構。2010年底,全區共有60歲以上老年人口59104人,占全區戶籍人口總數的18.4%,其中,65歲以上老人40261人,占老年人口的68%,80歲以上高齡老人8606人,占老年人口14.6%。全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中,農村42032人,占71%,城鎮17072人,占29%。目前,我區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階段。
(二)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狀況。至2010年底,全區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 14所,其中,公辦敬老院(福利院)9所,公民合辦養老院1所,社區(村)辦托老所3家,民辦養老院1所。總床位1080張(其中公辦930張,民辦150張)。“十一五”以來,全區共新建、改建和擴建福利機構和鄉鎮(街道)敬老院13余所次,累計投入資金7800余萬元。2010年底全區已建成23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實現城市社區全覆蓋。全區50個農村社區已全部建立具備生活服務、文化活動、老年教育等基本養老服務功能的“星光老年之家”,并逐步向村級拓展,已建成村級“星光老年之家”27個。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況。區政府先后出臺了《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開展居家養老工作的實施意見》(舟普[2009]29號)和《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舟普政發[2009]49號)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把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以建立和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為重點,在政策、資金等多方面不斷加大扶持力度,全方位推進基本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如:漁農村社區新建“星光老年之家”、城市社區新建居家養老服務站以及鄉鎮(街道)敬老院轉型為社會養老服務中心的,區財政都分別給予一次性的經費補助;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農村社區(村)托老所實行年度運行經費補助;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床位補助等。
“十一五”期間,我區的養老服務事業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由于受諸多客觀因素制約,也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和困難。一是養老機構規模小、數量少,為老服務設施還不能滿足廣大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需求;二是部分涉老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民間資本進入社會化養老事業的速度較為遲緩;三是居家養老服務尚在起步階段,涉老部門的資源整合有待加強;四是養老服務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機構建設不夠規范。這些問題都有待于在“十二五”期間認真加以研究解決。
二、社會養老服務面臨的形勢 2011年至2015年我區老年人口將進入高速增長期,年均增長速度預計4.3%。到2015年全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預計達到7.38萬,約占總人口的23%,65歲以上預計達到5.1萬,約占總人口的15.9%。隨著老年人家庭人口結構、居住狀況、文化程度、觀念習俗、生活水平等不斷變化,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的數量將不斷增多,要求將更高。
(一)養老服務機構在數量和規模上將有較大的拓展需求。目前,我區14所養老機構共有床位1080張,僅占我區老年人總數的1.8%。隨著我區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城鄉養老觀念的進一步轉變,要求進入機構養老的老年人將越來越多。到2015年,按老年人口4%的比例測算,全區機構養老床位數要求達到2950張以上,約需新增床位1870張。
(二)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培育有序競爭的養老服務市場,顯得尤為重要。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不僅大大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也是促進養老服務發展、應對老齡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十二五”期間,政府應采取多方面措施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推進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全面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服務體系。目前,我區僅有純民辦養老院1所,社區托老所3家,股份制性質養老機構1家,純民辦總床位數150張。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床位數占全部床位數的比重力爭達到35%以上的要求,到2015年,全區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需新增900張以上。
(三)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將進一步增大。從各方面調查情況來看,大部分老人還是愿意在家養老。因此,“十二五”期間,我區在繼續提高養老機構比例的同時,應大力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進一步依托社區(村),為更多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務,讓眾多有養老服務需求的老年人“足不出社區”即可享受到養老服務。
第三章 主要任務和目標措施
一、進一步推進居家養老服務
目標:
城鄉社區以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站為平臺,“星光老年之家”為依托,信息服務系統為紐帶,建立專業隊伍與志愿者隊伍相結合,為社區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休閑健身等多形式、廣覆蓋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措施:
(一)不斷完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1、不斷探索和完善20分鐘養老服務圈,進一步形成“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輔助”的立體式養老服務體系和“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愛心服務模式,利用“8189090”便民服務平臺等資源,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專業化、低成本的服務,實現城市居家養老范圍全覆蓋。
2、建立專業服務隊伍,引入市場化機制。組建專業和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隊伍,對家政服務人員進行業務和職業道德培訓,逐步做到持證上崗。政府積極引導、促進社會中介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各種服務活動,為居家養老服務企業提供政策扶持。
(二)積極推進漁農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1、全面啟動漁農村居家養老社會化服務。到“十二五”末,力爭在50個漁農村社區成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 ,以漁農村“星光老年之家”為載體,聘請專(兼)職工作人員,為老年人提供信息傳遞、生活照料、醫療陪護和精神慰藉等服務,有條件的可開設老年食堂。區財政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給予適當的補助。
2、開展漁農村“銀齡互助”活動。以老年人協會和“星光老年之家”為依托,結合“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和黨員聯系群眾等載體,根據老年人的身體情況和生活習慣,結對互助,開展老年人力所能及的互幫互助活動,營造尊老、敬老、助老的濃厚社會氛圍。到“十二五”末,力爭在50 個漁農村開展“銀齡互助”活動。區財政設立“銀齡互助”活動以獎代補資金。
3、結合新農村建設和農房改造,探索漁農村養老模式。在有條件的農村社區創辦老年公寓,為漁農村老年人提供集中養老場所。
(三)政府為低保、低保邊緣、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的高齡、孤寡、空巢、失能老人購買服務,逐步建立城鄉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區、鄉鎮(街道)財政應根據服務單位所服務的老年人和日常運行等情況,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二、加大養老機構與設施建設力度
目標:
加快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在確保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的基礎上,重點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難老人、高齡老人以及重度殘疾老人等特殊困難老人提供養老和護理服務。通過省、市、區財政補貼、政府土地劃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稅費優惠、政府購買服務等優惠扶持措施,積極扶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促進非營利性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養老服務需求。到“十二五”末,機構養老床位力爭達到老年人口數的4%以上,其中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力爭達到機構養老總床位數的35%以上。
措施:
(一)加快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設
“十二五”期間,計劃新建區級公辦養老服務機構1家,新增床位200張,投入資金4000萬元;對 4 家鄉鎮(街道)敬老院進行新建或改擴建,新增床位330張,投入資金2360萬元。區財政將投入一定的財力用于鄉鎮(街道)敬老院新增床位數補助。
(二)深化鄉鎮敬老院轉型升級
加強敬老院消防抗震等硬件設施改造,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服務人員素質和服務質量,提高床位利用率,在 確保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的基礎上,面向社會招收自費寄養老人。擴大服務范圍,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間托養、短期寄養、配送餐等服務。開放老年文體活動場所,服務全體社會老人。建立和完善敬老院事業法人登記和獨立會計核算制度,規范敬老院用工制度,加強對護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到“十二五”末,把全區各敬老院全部建設成為區域性社會養老服務中心,成功實現轉型升級。對完成轉型升級的敬老院區財政將給予資金補助。
(三)大力發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把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認真貫徹落實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舟普政發[2009]49號),吸納民營資本興辦養老服務事業。
2、盤活、利用現有的閑置房產。通過拍賣、租賃等將閑置的國有房產優惠提供給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社會組織或個人。
3、吸納民營資本進入養老服務行業。區財政將適當提高民辦養老機構床位補助標準。
(四)探索邊遠小島養老模式,創辦托老所
按照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鼓勵和支持老年常住人口較為集中的邊遠小島社區(村)利用舊校舍、閑置辦公樓等場所創辦托老所。“十二五”期間全區計劃新創辦邊遠小島托老機構7家,新增床位220張。
1、明確托老所屬集體興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主要為邊遠小島的困難、空巢老人提供機構養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行政主管部門,社區(村)為具體管理部門。
2、在資金上予以資助。區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對新建的托老所按床位數多少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鄉鎮(街道)給予相應配套。同時享受政府對民辦養老機構(除床位補助)的其他優惠政策。
3、區、鄉鎮(街道)財政應根據托老所托養的政府重點保障對象人數等情況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三、加強和規范養老服務行業管理,提升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目標:
依托現有公辦養老機構或構建相應的養老服務平臺,建立具有組織、指導、服務、培訓等功能的區社會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對養老服務機構實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措施:
(一)依托區社會福利院建立有專門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有指導培訓平臺的區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對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的行業管理和指導。組織制定養老機構服務規范、居家養老服務守則等行業管理制度規范。
(二)按照社會化示范要求,組織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星級達標活動。加強規范化建設,根據省、市養老服務機構星級評定相關標準 ,開展星級創評活動。建立健全社會化養老服務評估、評審制度,對養老機構的財政專項資金的落實和使用、養老機構和服務組織的服務技能和服務質量、入住公辦養老機構對象的資格審核以及養老補貼對象等方面開展評估、評審。區財政對“星級評定”達標的敬老院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
(三)對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會同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普遍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合格者發給技術職稱證書或上崗證書。到“十二五”末,力爭全區80%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能持證上崗。
(四)優化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年齡、文化、知識結構。規范養老服務機構用工制度,優化工作人員年齡、文化結構,改變目前60歲護理70歲的現狀。吸納具有養老護理專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行業,推進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進程。
四、探索特殊類型養老服務機構建設
目標:
鼓勵、引導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康復醫療機構,為特殊
人群提供服務。到“十二五”末, 50%的養老服務機構具備吸納特殊人群老人條件,全區爭取建立1家老年康復醫療機構。
措施:
(一)現有養老服務機構創造條件吸納特殊人群老人。區福利中心要創造條件增設特護房,區福利院遷址后要擴大特別護理范圍,增強特別護理功能,同時,要對敬老院等其他養老機構的普通床位進行改造,設立一定數量的特護房,對護理人員進行特護技能培訓,提高專業護理水平。
(二)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民辦養老機構依托醫療機構合作建立老年康復中心,為特殊群體老人提供康復治療。
“十二五”期間,全區共需投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
2.203億元,其中區級財政共需安排資金約5450萬元。
除區社會福利院遷建項目建設經費外,區級財政設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平均每年需安排資金約290萬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規劃宣傳力度。把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目標,抓好落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十二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企業和社會各界關心和積極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二、整合利用社會資源,合力推進規劃實施。提升養老服務的硬件條件,全面整合社區教育、醫療、衛生、照料和護理資源,為居家養老的老年群體創造一個更加快捷、方便、舒適的社區生活服務和生態人文環境。
三、建立多元投入機制,切實保障規劃實施。要加大財政預算投入,統籌安排養老服務業發展經費。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養老服務業。要充分利用好省、市政府出臺的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經費補助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的項目支持。要從政府購買服務、購買公益性崗位、推行床位建設和運營補貼等方面,對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服務提供必要的政府支持。
四、開展評估和督查工作,努力強化規劃管理。科學編制年度計劃,制訂相關配套政策,分解落實規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提高規劃的有效性和可實施性。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分析,同時提出對策建議,促使規劃目標的順利實現。
附:1、《舟山市普陀區社會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項目匯總表》
2、《舟山市普陀區社會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表》
舟山市普陀區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項目匯總表
項目名稱 | 數量 | 預計投入資金 (萬元) |
城市居家養老 服務站建設 | 3個 | 30 |
漁農村居家養老 服務站建設 | 50個 | 500 |
漁農村托老所建設 | 7所 (220張床位) | 335 |
銀齡互助活動 | 50個 | 300 |
敬老院改造升級 | 8所 | 150 |
敬老院新建、改擴建 | 4所(新建床位380個,改擴建60個) | 2360 |
區社會福利院遷建 | 1所(300張床位) | 4000 |
區福利中心擴建項目 | 300張床位 | 4500 |
民辦養老機構建設 | 600張床位 | 9000 |
從業人員培訓 | 培訓人員90%以上 | 25 |
養老服務機構星級評定 | 完成率80%以上 | 30 |
養老服務補貼經費 | 800 | |
合計 | 220,300 |
舟山市普陀區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表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性質 | 建筑規模(平米) | 建設床位數(張) | 其中: | 總投資(萬元) | 建設主體 | 新增用地面積(畝) |
新增床位數(張) | |||||||||
1 | 區社會福利院遷建 | 城北 | 新建 | 10000 | 300 | 200 | 4000 | 區民政局 | 25 |
2 | 區社會福利中心擴建 | 東港 | 擴建 | 12000 | 300 | 300 | 4500 | 福賢置業有限公司 | 35 |
3 | 六橫敬老院擴建 | 六橫山西 | 擴建 | 1200 | 250 | 60 | 300 | 六橫鎮政府 | |
4 | 桃花敬老院遷建 | 桃花公前 | 新建 | 2200 | 120 | 80 | 660 | 桃花鎮政府 | 3.5 |
5 | 展茅敬老院擴建 | 展茅廟后 | 新建 | 1500 | 60 | 60 | 400 | 展茅街道辦事處 | 6 |
6 | 勾山敬老院遷建 | 勾山蘆花 | 新建 | 3000 | 200 | 132 | 1000 | 勾山街道辦事處 | 15 |
7 | 融樂園一期 | 城北舵岙 | 新建 | 70000 | 600 | 600 | 9000 | 普陀融樂園 | 70 |
8 | 桃花宮峙社區托老所 | 桃花宮峙社區 | 新建 | 600 | 35 | 35 | 50 | 桃花鎮宮峙社區 | |
9 | 蝦峙東曉社區托老所 | 蝦峙東曉社區 | 新建 | 650 | 40 | 40 | 70 | 蝦峙鎮東曉社區 | |
10 | 螞蟻島社區托老所 | 螞蟻島社區 | 新建 | 620 | 35 | 35 | 55 | 螞蟻島社區 | |
11 | 登步鄉大岙社區 | 登步鄉大岙社區 | 新建 | 600 | 30 | 30 | 45 | 登步鄉大岙社區 | |
12 | 東極社區托老所 | 東極社區 | 新建 | 600 | 30 | 30 | 40 | 東極鎮東極社區 | |
13 | 楊柳坑托老所 | 六橫鎮懸山社區 | 新建 | 550 | 30 | 30 | 50 | 六橫鎮懸山社區 | |
14 | 白沙港社區托老所 | 白沙鄉白沙港社區 | 新建 | 300 | 20 | 20 | 35 | 白沙鄉白沙港社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