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鎮招標投標管理,規范限額以下工程建設 項目、采購項目管理,根據《普陀區村級小微工程建設項目 自行組織發包操作規程(試行)》(普招組辦〔2021〕6 號), 參考《桃花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桃鎮政〔2024〕65 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桃花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項目標準及方式
(一)工程建設項目
1、鎮本級、鎮下屬國有、集體企業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 萬元(含) 以上 60 萬元(不含) 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15 萬元(含) 以上 30 萬元(不含) 以下的與工程建設項目有 關的設備、材料(貨物)、服務采購(設計、勘測、監理等); 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10 萬元(含) 以上
60 萬(不含) 以下的建設工程,5 萬元(含) 以上 30 萬元 (不含) 以下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貨物)、服 務采購(設計、勘測、監理等),嚴格按照《桃花鎮招標投 標管理辦法》(桃鎮政〔2024〕65 號)文件要求執行。
2、鎮本級、鎮下屬國有、集體企業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5 萬元(含)以上、20 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15 萬元(不含) 以下的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設備、材料(貨物)、服務采 購(設計、勘測、監理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單項合同 估算價在 5 萬元(含)以上、10 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填 寫《項目交易方式審批表》(附件一),報鎮招投標中心備 案,通過談判、 比選或詢價方式自行選取承包商實施。
3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5 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不 報鎮招投標中心備案,經比選或詢價后實施。
(二)政府采購項目
1 、屬于政府采購的貨物與服務類項目的,按照《普陀 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錄及標準》執行。
2 、采購預算 30 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填寫《桃花鎮政 府采購商品請示審批單》(附件二),通過公開比選、詢價 采購后進入“政采云”平臺電子賣場采購。“政采云”平臺電子 賣場未上線的貨物或服務則通過公開比選、詢價后自行采
購。
(三)不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
鎮政府下屬各企業單位、漁農村經濟組織采購項目由采 購單位依照相關程序,通過比選、詢價或者招標等方式自行 組織采購。
二、項目審批流程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5 萬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及采 購項目,由分管領導或村社聯系領導提交鎮主要領導,經鎮 招投標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后實施。
三、實施時間
該辦法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實行。
附件一:項目交易方式審批表
附件二:桃花鎮政府采購商品請示審批單
舟山市普陀區桃花鎮人民政府 2024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
項目交易方式審批表
申請單位 | |||||
項目名稱 | |||||
項目地址 | |||||
項目預算價 | |||||
項目面積 | 質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
交易范圍 | |||||
交易方式 | |||||
申請理由 |
申請單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
招標領導小 組意見 |
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 ||||
招投標領導
小組負責人
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二份:招標單位、鎮招投標中心各一份
附件 2
桃花鎮政府采購商品請示審批單(第一聯)
申請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商品名稱 |
數量 |
預算價格(總價) | |||
申請理由 | |||||
經辦人 |
分管領導意見 | ||||
黨政辦分管 領導意見 |
主要領導意見 | ||||
桃花鎮政府采購商品請示審批單(第二聯)
申請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商品名稱 |
數量 |
預算價格(總價) | |||
申請理由 | |||||
經辦人 |
分管領導意見 | ||||
黨政辦分管 領導意見 |
主要領導意見 | ||||
備注:第一聯黨政辦采購處留檔,第二聯財務報銷時作為附件留檔。
附件:
桃鎮政〔2024〕6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文字】《進一步規范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政策解讀
【圖解】《進一步規范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政策解讀(圖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