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管對象和范圍
1.農業投入品主體
主要涉及肥料、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主體,在我區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落實相應責任和義務。
2.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
主要涉及種植業、畜牧業等初級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在我區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依照法律法規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動物診療機構
主要涉及動物醫院、動物診所以及其他提供動物診療服務的機構,在我區從事動物診療活動中是否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是否遵守有關動物診療的操作技術規范。
4.其他主體
在宅基地建住宅的農村村民、有關動物防疫場所等。
5.在建及運行水利工程
水庫、河道、山塘、海塘、水閘等水利工程。
6.水資源保障及服務和水情災害防御
水資源、供水水質保障、供需保障、防汛、抗旱管理等。
7.相關單位及人員資質
施工、監理單位及人員資質等管理。
二、監管內容
1.“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對照2024年區市場監管局的跨部門聯合抽查清單和計劃以及本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結合我局實際,依托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依次設置抽查任務有序落實。年度雙隨機抽查任務在11月底之前完成。
2.專項監管。除“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外,其余監管事項能開展重點專項任務設置的,在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互聯網+監管)平臺上,按照任務設置規定抽取比例,確定檢查對象,采用“掌上執法”現場檢查。在11月底之前完成檢查任務。
三、監管重點
(一)信用等級方面。充分應用“互聯網+監管”平臺信用功能模塊,針對重點單位不同信用等級,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提高監管精準性和問題發現率。
(二)數字化場景應用方面。依托“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平臺,把行政執法工作計劃與行政檢查任務關聯,實現在線制定、審核、發布、實施等,監管更加規范,確保全過程留痕。
(三)協同方面。主動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協作,完善部門間線索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開展聯合檢查,針對各領域發現的違法行為,根據職責分工,堅持“上挖源頭、下追流向”,及時依法查處,如有涉及其他部門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融入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工程”之中,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細化任務分解,跟進任務完成進度。同時要針對“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調整后變化的內容,主動與綜合執法部門做好協調銜接工作,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合力,確保計劃落實落地、取得實效。
(二)嚴格規范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公正、文明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應列清整改事項,明確整改要求;現場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的,整改期屆滿后,應及時銷號。如果被檢查單位和工程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取證并按處置流程立案查處,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三)加強執法統籌。
各科(站)要切實履行執法監管主體責任,依法履職盡責,推動行政執法工作計劃落地見效。要根據“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要求,對同一監管對象的不同監管事項,實行“綜合查一次”。對列入聯合監管的事項,要聯合相關部門協同開展監管,堅決杜絕各行其是。
(四)其他要求。
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相關工作已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優化營商環境“一號工程”晾曬指標,各科(站)務必要高度重視,按要求組織實施好年度行政執法工作。
舟山市普陀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4月19日
普陀區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任務)表(2024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