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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稱 |
普陀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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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
徐寶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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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地址 |
東港商務中心4號樓西5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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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0580-305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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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夏令時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冬令時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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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
市普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設綜合管理科、業務督查科、執法應急一科、執法應急二科,核定股級職數7名,其中正股級4名,副股級3名。 1. 綜合管理科。擬訂普陀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工作方案以及執法管理制度等,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服務業務培訓、證件管理及相關考核工作。 2. 業務督查科。承辦普陀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案件法律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建立執法案件評查、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受理、協調、處置環境污染投訴舉報、信訪和上級交辦、督辦案件。負責普陀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和規范化建設。 3. 執法應急一科。負責普陀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協調落實上級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及督查(導)行動,配合屬地政府開展生態環境信訪調處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日常執法工作。負責建立與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以及部門間日常監督管理的銜接機制。組織起草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負責全區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數據異?,F場相應處置工作。 4. 執法應急二科。具體負責六橫區域日常執法等工作。 |
| 索引號 | 113309037490144203/2024-149772 | 公開日期 | 2024-05-23 |
| 發布機構 | 區生態環境分局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下屬單位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 統一編號 | ? | ? |
舟山市普陀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隊
發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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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生態環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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