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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稱 |
區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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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
劉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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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東港商務中心4號樓西4樓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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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0580-303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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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冬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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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
(一)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含陸島交通碼頭工程,下同)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和養護工程質量監管的輔助工作,協助辦理交通項目監督備案、竣(交)工質量評定備案;參與項目竣(交)工驗收工作。 (二)按權限承擔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管理(含標后管理)的輔助工作。 (三)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管理的輔助工作。承擔材料價格信息調查的支撐服務工作。 (四)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監理和試驗檢測行業管理的輔助工作。協助全區交通建設工程監理、試驗檢測機構管理。參與全區交通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信用評價工作。 (五)承擔交通建設工程、公路養護工程質量事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置的技術支持。承擔交通建設工程、公路養護工程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輔助工作。協助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問題的投訴舉報調查和工程造價糾紛調解。協助開展交通建設工程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六)承擔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信息化、品質工程建設和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管理的輔助工作。承擔材料價格信息調查的支撐服務工作。生態保護、節能減排等行政輔助工作。承擔全區交通建設工程科研先進成果推廣運用工作。 (七)協助辦理全區交通工程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協助做好項目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工程勘測和初步設計及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 (八)協助做好橋梁工程、公路工程、港口碼頭工程、海底隧道等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 (九)協助做好全區連島工程建設規劃研究,對連島工程建設必要性和可能性進行分析,為上級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十)協助制定擬建連島工程和受委托連島工程及代建連島工程建設總體目標、方案,并組織實施。協助做好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專題研究報告等的編制和報批。協助承擔工程科研平臺的搭建。 (十一)完成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索引號 | 113309030026390272/2025-140104 | 公開日期 | 2025-05-15 |
| 發布機構 | 區交通運輸局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下屬單位 | 主題分類 | 交通運輸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 統一編號 | ? | ? |
舟山市普陀區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舟山市普陀區大橋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發布日期:2025-10-3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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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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