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2025)第(193)號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初步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不動產登記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港街道海印路1055號行政審批中心B區107室。
聯系方式:0580-3012620。
被繼承人(原權利人) | 楊國華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不動產坐落 | 普陀區東港二建公寓3號樓402室 |
不動產面積 | 16.6㎡/77.17㎡ |
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住宅 |
登記申請人(繼承人/受遺贈人) | 楊海云 |
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普陀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