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我省職稱改革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浙江省統計人才隊伍狀況和工作實際,我們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正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和《浙江省正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3月22日
浙統〔2025〕14號浙江省統計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正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浙江省正高級統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pdf
文字解讀: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5/3/10/art_1229295209_1665573.html
其他形式解讀:https://www.zhoushan.gov.cn/art/2025/3/10/art_1229295210_1665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