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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稱 |
區資源規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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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負責人 |
張一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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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地址 |
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海蓮路56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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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辦公室 0580-3055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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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0580-3018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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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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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
(一)履行轄區內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與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統一規范的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等。負責政府確定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三)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和開發利用標準。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實施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 (四)負責組織實施空間規劃體系并做好有關監督工作。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并監督實施。配合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配合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相關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五)負責統籌轄區內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森林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海域海島海岸線(港口岸線除外)整治修復和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按分工指導森林城市建設。 (六)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管理轄區內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落實地質勘查規劃要求,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九)負責轄區內礦產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礦業權審批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 (十)負責轄區內林業管理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 組織實施。負責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相關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林業改革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負責森林資源優化配置及利用。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設施建設。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以下所稱“自然保護地”均不包括海洋特別保護區)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調整、規劃、建設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監督、協調、指導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 (十二)負責轄區內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負責海洋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海洋功能區劃、主體功能區劃、海洋災害風險區劃和相關規劃。負責海洋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擬訂海島保護利用規劃并監督實施。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資源開發活動。負責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負責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負責海洋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 (十三)負責轄區內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圖工作和測量標志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劃。實施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組織實施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實施科技興海和科技興林戰略。 (十五)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確權和登記、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數字化轉型,提升自然資源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推進服務便民高效。 2.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提升森林質量,保障生態安全。加快自然保護地建設,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歸并整合和規范管理,構建統一規范高效的自然保護地保護體系。 |
| 索引號 | 11330900K15064045J/2023-139971 | 公開日期 | 2023-08-02 |
| 發布機構 |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機構概況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
| 統一編號 | ? | ? |
舟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普陀分局
發布日期:2025-07-1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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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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