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普陀山鎮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鎮屬各科室、各社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規范有序招標投標市場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24〕17號)規定,經研究同意,決定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現通知如下:
一、《普陀山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修訂)》(普鎮政〔2021〕12號)。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普陀山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 索引號 | 12330900MB0P587151/2025-156076 | 公開日期 | 2025-10-24 |
| 發布機構 | 普陀山鎮 | 文號 | 普鎮政〔2025〕17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及清理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 統一編號 | - | ? | ? |
舟山市普陀區普陀山鎮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鎮屬各科室、各社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構建規范有序招標投標市場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24〕17號)規定,經研究同意,決定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現通知如下:
一、《普陀山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辦法(修訂)》(普鎮政〔2021〕12號)。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執行。
舟山市普陀區普陀山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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