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造價審核委托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參與政府投資項目造價審核行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審核業務委托分配機制,結合我區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審核管理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重新制定舟山市普陀區政府投資項目委托審核業務操作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本辦法實施單位和適用對象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委托審核業務,是指由舟山市普陀區財政項目預算審核中心(以下簡稱“審核中心”)委托的政府投資項目概算、預算(招標控制價)、變更及調整、結算審核業務。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合同期限內接受舟山市普陀區財政項目預算審核中心(以下簡稱“審核中心”)委托承擔政府投資項目造價審核業務的中介機構。
(二)明確本辦法委托業務的分配管理
將政府投資項目按送審造價(概算、招標控制價、變更及調整、結算)分四檔進行業務分配。四檔(非結算)政府投資項目造價委托審核業務標項編號(中標排名)順序分配給中介機構,排序循環分配。第四檔5000萬以上(結算)政府投資項目造價委托審核業務按搖號(抽簽)進行分配。
同時,對年度考核前三名的為優秀協審機構予以表彰,獎勵5000萬以上工程結算審核業務一輪。
(三)明確本辦法的其他事項
對造價審核管理平臺在業務委托分配過程中存在的回避、拒絕分配的審核任務,特別委托審核等作出明確規定。
三、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舟山市普陀區政府投資項目委托審核業務操作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讀,具體聯系方式為區財政局經濟建設科樊先生,電話:0580-3062836。
政策原文:http://m.bigguide.cn/art/2025/12/8/art_1229698819_1668088.html










